有 LINE 調度、請假、領「薪水」,就一定是僱傭關係嗎?
一句話結論
不一定。法院會綜合看人格、經濟與組織從屬性;單有 LINE 調度、休假通知或以「薪水」稱呼報酬,仍可能不足以成立僱傭關係。
🚨 HR 避雷重點
- 不要只看合約名稱是「承攬」或「靠行」,實務上仍要逐項檢查指揮監督、工作時間控制、報酬與營運風險、是否納入組織分工。
- LINE 調度、請假通知、扣款機制與「薪水」用語都只是證據之一,不能單獨決定是否為僱傭。
- 若公司採承攬或靠行模式,應讓實際管理方式、計酬方式、成本負擔與契約文字一致,避免名為承攬、實為僱傭。
發生什麼事?
一名貨運司機主張自己受僱於運輸公司,並提出 LINE 對話、請假與支援調度等資料,請求積欠薪資、資遣費、預告工資、特休、勞退與非自願離職證明。公司則主張雙方是靠行/承攬關係。
雙方怎麼說?
勞工主張
司機主張自己受公司指揮監督、定期領取薪水,且需配合調度與請假,因此雙方應屬僱傭關係。
公司主張
公司主張司機自行負擔車輛成本、按運送成果計酬、工作調度主要由第三方物流端安排,雙方不具僱傭關係。
法院怎麼看?
- 法院認定雙方間欠缺足以成立僱傭關係的人格、經濟及組織從屬性。
- LINE 對話中雖有休息、請假、支援等內容,但法院認為這些安排主要是運輸調度所需,不能單獨證明雇主對勞工有一般僱傭關係中的出勤與懲戒管理。
- 法院認為原告自行負擔車輛與營運成本、報酬取決於工作成果,亦不符合一般僱傭關係的經濟從屬性。
- 最後僅就被告未爭執的 113,370 元報酬及利息判准;資遣費、預告工資、特休、勞退、失業給付與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僱傭關係衍生請求均被駁回。
HR 現在該做什麼?
- 不要只看合約名稱是「承攬」或「靠行」,實務上仍要逐項檢查指揮監督、工作時間控制、報酬與營運風險、是否納入組織分工。
- LINE 調度、請假通知、扣款機制與「薪水」用語都只是證據之一,不能單獨決定是否為僱傭。
- 若公司採承攬或靠行模式,應讓實際管理方式、計酬方式、成本負擔與契約文字一致,避免名為承攬、實為僱傭。
涉及法規
案件資訊
- 法院
-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
- 案號
- 114年度勞訴字第22號
- 裁判日期
- 2026-03-30
- 案由
- 給付資遣費等
- 審級
- 第一審
- 確定狀態
- 判決記載可於送達後20日內上訴,本站未標示為確定判決
- 最後確認
- 2026-09-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