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歇業,積欠工資和資遣費可以一起追嗎?
一句話結論
可以。公司停止營業,不會讓已經積欠的工資與依法應付的資遣費消失。
🚨 HR 避雷重點
- 公司歇業或縮編前,先盤點所有未付工資。
- 確認終止勞動契約時是否依法產生資遣費。
- 不要把「公司沒營業了」當成可以延後處理薪資的理由。
發生什麼事?
勞工擔任房務人員,月薪 32,000 元。公司歇業後,仍有數月工資沒有付清,也沒有給付資遣費,因此勞工提告請求短付工資與資遣費。
雙方怎麼說?
勞工主張
公司尚欠工資 54,820 元及資遣費 11,112 元。
公司主張
被告經合法通知,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。
法院怎麼看?
- 法院認為工資請求有理由。
- 資遣費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計算後也應給付。
- 法院判公司合計給付 65,932 元及法定遲延利息。
HR 現在該做什麼?
- 公司歇業或縮編前,先盤點所有未付工資。
- 確認終止勞動契約時是否依法產生資遣費。
- 不要把「公司沒營業了」當成可以延後處理薪資的理由。
涉及法規
案件資訊
- 法院
-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
- 案號
- 115年度勞小字第23號
- 裁判日期
- 2026-04-30
- 案由
- 給付工資等
- 審級
- 第一審
- 確定狀態
- 裁判仍可能依法救濟,本站未標示為確定判決
- 最後確認
- 2026-09-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