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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生效 職場霸凌

2026 職場霸凌防治新制:10、30、100 人以上雇主義務一次看

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。所有雇主均有預防及知悉後採取立即有效適當措施的義務;10 人以上應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,30 人以上另須訂定並公開防治、申訴及懲處規範、指定專責單位並辦理教育訓練,100 人以上受理申訴後應依法組成調查小組。被申訴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時,勞工可直接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訴。

生效:2026-07-01 最後確認:2026-09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