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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家庭照顧假可按小時申請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受僱者確有親自照顧家庭成員需求時,家庭照顧假可選擇以小時為請假單位;全年 7 日可換算為 56 小時,受僱者選定以小時計後不得變更。因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的事假,也放寬可按小時申請,且依法不得因此影響全勤獎金。
2026 育嬰留職停薪可按日申請,合計 30 日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受僱者於每一子女滿 3 歲前,育嬰留職停薪未滿 30 日的申請可按日提出,合併以 30 日為限;這 30 日仍計入最長 2 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。未滿 30 日原則上應於 5 日前提出;遇子女生病、停托或停課需親自照顧時,可於 1 日前提出,突發情形不及提出時可委託他人代辦。